|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1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1-16 | 有效期至: | 2030-1-15 |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 | ||
| 备注: | 质量浓度93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65-8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唑醚菌酯 | pyraclostrobin | 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1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唑醚菌酯 | ||||||||
| 剂型: 微囊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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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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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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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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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应于水稻破口初期用药1次,依据病害情况,水稻齐穗期可再用药1次,施药间隔期7—10天,兑水40—45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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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型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对水稻稻瘟病有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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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和推荐剂量使用。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4.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于原包装。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7.施药前后,药械要彻底清洗干净,避免交叉污染。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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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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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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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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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93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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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1-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