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2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2 | 有效期至: | 2029-7-21 |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28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二氯喹啉酸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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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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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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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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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7-15天、稗草2.5-3.5叶期施药,共施药1次,亩用药液50公斤。2、施药前将田水排干,药后1-2天放水回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3、本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 、芹菜和香菜等相当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或用施过该药的田水浇菜,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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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属稻田杀稗剂,主要通过稗草根吸收,也能被发芽的种子吸收,少量通过叶部吸收,在稗草体内传导。稗草中毒症状与生长素物质的作用症状相似,具有激素型除草剂的特点。可用于水稻移栽田稗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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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作用次数为1次。 2、施用过本剂的田,第二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梁等耐药作物。施用本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特别注意施用过本剂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番茄、胡萝卜等则需2年后才可以种植。3、避免触及眼睛、皮肤和衣服;使用后彻底清洗暴露部分。操作中戴眼罩、手套、穿防护服。防护服或防护器械最好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4、浸种和露芽种子对该化合物敏感,故不能在此时期施药。 5、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水稻2.5叶期前勿 用。 6、及时清理泄漏或溢出物污染的地面,防止本品污染排水管道、水沟等。处理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 7、容器洗净后将之焚毁或埋藏与地下,回收或再利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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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如不慎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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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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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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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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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7-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