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5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2 | 有效期至: | 2029-5-11 |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546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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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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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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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2%
辛硫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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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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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早晨或傍晚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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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复配而成的低毒高效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通过触杀胃毒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细胞及碱性中肠,抑制几丁质合成,诱导害虫神经传导功能丧失和体细胞崩解破坏而死,击倒力较强,具有很高的杀虫杀螨活性。按推存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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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2、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在密源作物花期、蚕宝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时必需穿防护服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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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辛硫磷中毒表现为全身不适,头昏头痛,视力模糊、呕吐、腹痛腹泻、呼吸困难等。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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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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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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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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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5-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