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1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5-6 | 有效期至: | 2029-5-5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19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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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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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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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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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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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抑制害虫的神经传导杀虫,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幼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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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辛硫磷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8.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用作他用。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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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确认是辛硫磷中毒为主,选用阿托品、解磷定可以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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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可倒置,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贮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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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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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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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5-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