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6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4-12 | 有效期至: | 2027-4-11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务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6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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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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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0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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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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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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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前期或初期施药,病情严重时,可连续施药2次,用药间隔期10天左右。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品对瓜类敏感,应避免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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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两种杀菌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用于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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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最多为3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产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勿将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或空瓶弃于水中。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暴露部分皮肤并更换衣物。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做他用,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置于饮、食用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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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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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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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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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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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4-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