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4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抛秧水稻 | 一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5%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4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乙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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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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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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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
苄嘧磺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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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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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每亩用本品50-60克,拌细潮土20-30千克,抛秧后5-7天,进行全田均匀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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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两种有效成分混配而成,该品能阻碍杂草支链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直至死亡。对抛秧水稻田中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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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堵塞漏洞,灌水3-5厘米,保持5-7天,但水层不能淹没稻心叶。不断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制种田、漏水田、秧田、直播田、小苗、弱苗田禁用。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 3、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对鱼有一定毒性,施药时应避免污染河流、池塘等水体。 5、每季使用一次。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8、孕妇及哺乳期人群应远离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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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乙草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治疗措施:1)目前尚无解毒药,误服中毒后请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以催吐; 2)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 3)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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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时要避免光照、避免雨淋、避免阳光直照、防止撞击、防止泄漏。如果不慎泄露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清扫物做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等。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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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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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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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