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2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0-20 | 有效期至: | 2025-10-20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黄瓜 | 蚜虫 | 2-3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29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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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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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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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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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蚜虫低龄若虫盛发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量30-40升,配药时可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加入到所需水量,混合均匀后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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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吡啶类化合物杀虫剂,除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传导作用,且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对黄瓜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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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安全间隔期:黄瓜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3、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4、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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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和皮肤,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干净;如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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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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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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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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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10-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