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4 | 有效期至: | 2027-9-13 |
| 农药名称: | 残杀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生久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蚕桑树 | 桑象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残杀威 | propoxur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3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生久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残杀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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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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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残杀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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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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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蚕桑树桑象虫时务必喷透、喷匀叶片。 2、在桑象虫成虫盛发期喷雾防治一次。 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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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蚕桑树桑象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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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用药7天后才可摘桑叶喂蚕。 2、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脚脸。 3、本品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不要与碱性的农药混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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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误服,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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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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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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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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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9-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