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2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0-18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氟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茂名绿银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菜青虫 | 26-31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 |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lambda-cyhalothrin | 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23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茂名绿银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氟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4%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
高效氯氟氰菊酯3%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菜青虫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主要是通过抑制害虫神经系统的传导,从而达到杀灭害虫的目的,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杀虫作用较快。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 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治疗。 3、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若判断为高效氯氟氰菊酯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7-10-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