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7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16 | 有效期至: | 2027-11-15 |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9%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50-90克/亩(东北地区) | 毒土法(东北地区)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5% |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6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77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嘧·苯噻酰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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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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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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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5%
苯噻酰草胺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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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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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后3~5天,杂草1.5叶期前使用,每亩用15~20千克细潮土(砂)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浅水层,保水5~7天后正常管理。此间可以补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不能排水,以保证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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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眼子菜、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草、萤蔺、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水稻缓苗快、根系发达白根多,生长旺盛、分蘖率高,对2~4叶期的水稻小苗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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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 2 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 3 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 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 6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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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干净;如接触到眼睛,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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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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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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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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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1-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