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9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18 | 有效期至: | 2027-12-17 |
| 农药名称: | 丙森·甲霜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黑胫病 | 60-1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森锌 | propineb | 64% |
| 甲霜灵 | metalaxyl | 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97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丙森·甲霜灵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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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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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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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森锌64%
甲霜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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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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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病害发病初期用药,重点喷施茎基部,每亩用水50公斤。施药间隔期7-10天,使用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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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丙森锌与甲霜灵复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烟草黑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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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宜与酸、碱性物质及铜汞制剂混用,施用铜汞农药后,间隔一周才能施用本药。 3、本品对鱼有毒,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使用时注意对蜜蜂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止药液进入眼睛、口、鼻,以防刺激粘膜,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 5、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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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等。 2、中毒急救:不慎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催吐、洗胃、导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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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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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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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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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2-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