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3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0-21 | 有效期至: | 2025-10-21 |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30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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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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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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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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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瘟病初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5-60千克喷雾处理; 2.视病情,在第1次用药7-10天后,再施一次药;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使用前先将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剂时,应选择远离引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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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内吸性杀菌剂,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治疗、渗透和抑制孢子形成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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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扬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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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救措施:若有接触,迅速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并且用肥皂及清水清洗皮肤;若药液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经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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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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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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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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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10-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