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2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 农药名称: | 松·喹·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8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噁草松 | clomazone | 11%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5.5%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200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松·喹·氟磺胺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噁草松11%
氟磺胺草醚5.5%
精喹禾灵1.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东北地区春大豆苗后除草,施药时期以大豆1一2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为宜,茎叶喷雾施药。春大豆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品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 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苯氧羧酸类、杂环化合物类、二苯醚类除草剂的混剂。用于春大豆苗后除草,防除春大豆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 |
||||||||
|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春大豆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为春大豆苗后除草剂,不可用于苗前封闭除草。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家蚕、蜜蜂低毒。 4、本品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 麦、黑麦、谷子、苜蓿。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 、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 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6、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和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皮肤和眼睛污染后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尤其眼睛要冲洗15分钟。误服中毒要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3-01-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