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14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4-18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 农药名称: | 甲诱·吗啉胍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病毒病 | 350-48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盐酸吗啉胍 | moroxydine hydrochloride | 16% |
| 甲噻诱胺 | 暂无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14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诱·吗啉胍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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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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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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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6%
甲噻诱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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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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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移栽前7-10天喷雾一次,移栽成活后喷雾一次,间隔7-10天后再喷雾一次,兑水喷雾。 2、建议在配制药液时,进行二次稀释,以保证产品发挥最佳药效。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60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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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型杀菌剂,兼具保护、治疗和诱导抗病活性,主要用于防治烟草病毒病。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烟草病毒病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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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建议选择与本品作用方式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4、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敬告用户: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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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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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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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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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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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4-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