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0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0 | 有效期至: | 2028-5-1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矢尖蚧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绵蚜 | 1800-24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078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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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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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8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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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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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对瓜类、莴苣、烟草、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防治柑橘树矢尖蚧,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防治苹果树绵蚜,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8天。 4、施药后请设立警示标志,请在24小时过后允许人畜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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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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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铜、汞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 2、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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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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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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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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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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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5-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