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26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262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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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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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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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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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注: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间隔7-10天施药一次。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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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咪唑类杀菌剂,可通过抑制病菌甾醇的生物合成防治病害发生,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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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不要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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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应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请速携标签送医就诊,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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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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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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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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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6-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