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31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31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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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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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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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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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棉花棉铃虫危害初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桑树、茶树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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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杀卵作用。还有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地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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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本品对桑树、茶树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剂漂移。 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等生物高毒,蚯蚓、鱼类等水生物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的花期、蚕室和桑树园附近禁止使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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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心、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道。用阿托品1-5毫升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1-1.2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型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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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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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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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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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7-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