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1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11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4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土壤或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1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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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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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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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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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间:播种混土:大豆播种前施药,药后混土3-5厘米或秋施,播后苗前:大地平整,不要有土块及残株,大豆播种后出苗前施药,早期苗后:大部分杂草在3期以前或植株小于5厘米时施药,用水量14-30公升/亩。 2、施药之前应整地精细,施药均匀周到;之后混土要彻底。 3、干旱时土壤处理应浅混土或采用苗后早期用药,并加大用水量。 4、苗后早期用药,应控制在推荐时间内喷药,宜早不宜晚。 5、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田块,采用推荐用量的上限。 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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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是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可防除大豆田一年生杂草。可苗前土壤处理和苗后早期茎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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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 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草烟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4、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置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余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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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至少15分钟。 3、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勿催吐,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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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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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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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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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9-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