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2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1 | 有效期至: | 2029-3-10 |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谦堃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00-140克/亩 | 毒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4%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33.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24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谦堃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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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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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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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4%
丁草胺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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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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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水稻抛秧后,南方4-7天,北方7-12天,即水稻返青后,稗草约为1-1.5叶期,按每亩剂量拌用本品壹包拌细沙土(10-20)千克充分拌匀后,在均匀撒入水田内。北方稻田、土壤偏僻或有机质含量高的田块,可按推荐剂量的上限施药。 2.施药时田内应有水层3-5厘米,并保水4-5天。 3.本品不可用于秧田、直播田、两段育秧田。 4.水层长时间淹没稻苗心叶、叶面露水多时施药,以及露水田均会增加水稻受害的机会。 5.施用本品的田块不可向附近慈菇、荸荠、蔬菜、席草田排水。 5.每季水稻最多使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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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丁草胺的混合制剂。丁草胺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苄嘧磺隆为磺酰脲类选择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两者混用在杂草内作用部位不同,且除草谱有显著互补性,可扩大杀草谱。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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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 2、本品对鱼毒性大,不可在养鱼田使用,药水不可排入鱼塘。 3、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 4、顺风施药,避免逆风施药,实行隔行操作。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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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属于低毒除草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 2、药剂若不慎沾在皮肤上,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中,用大量水清洗。 3、若误服应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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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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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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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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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