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42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9-26 | 有效期至: | 2028-9-25 |
| 农药名称: | 砜嘧·精喹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颐创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泰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马铃薯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8.5% |
| 砜嘧磺隆 | rimsulfuron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842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颐创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砜嘧·精喹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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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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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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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8.5%
砜嘧磺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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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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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施药时期:马铃薯团棵期,杂草3-5叶期均匀喷雾。 2、每亩兑水40升左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适用于大田普通马铃薯品种,每季作物使用1次,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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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马铃薯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两种不同作物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马铃薯田的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如稗草、马唐、狗尾草、莎草、荠菜、马齿苋、反枝苋、野油菜、鸭跖草等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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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夏波蒂”品种严禁使用本品,大田新品种必须先试验在使用。 2、本剂不能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如使用有机类农药,间隔期必须在7天以上。 3、本剂不能用弥漫机施药,以免产生药害。 4、用药前要充分摇匀,喷药不要漏喷、重喷。药液量过少喷不均匀或过多落入地面都影响药效。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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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产生全身中毒。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迅速携带此标签去医院诊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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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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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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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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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8-09-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