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8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4 | 有效期至: | 2029-3-3 |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绿利来(山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60克/亩 | 毒土法 |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120-160克/亩 | 毒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5%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28.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820 | ||||||||||||
| 登记证持有人: 绿利来(山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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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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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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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5%
丁草胺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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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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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抛秧后4-7天,每亩拌细潮土10公斤,均匀撒施。 2、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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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丁草胺混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抛秧田中部分多年生杂草和一年生杂草。属于芽前除草剂,具有内吸作用。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后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最终导致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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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 、串水,以免降低药效,水层不能淹没秧苗心叶。 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3、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其他敏感作物田中。 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 5、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废弃物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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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1)目前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中毒时要催吐,并立即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时要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要就医。 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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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不慎泄露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清扫物做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等。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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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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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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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