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5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6 | 有效期至: | 2029-2-25 |
| 农药名称: | 福美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炭疽病 | 400-6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福美锌 | ziram | 7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52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福美锌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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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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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福美锌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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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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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喷药1次,可连喷4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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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保护性杀菌剂,对作物安全,主要作用机制是与病菌体内含-SH基的酶发生作用,破坏正常的代谢作用。宜在发病前或初期施药,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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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不能与石灰、硫磺、铜制剂、砷酸铅及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主要以防病为主,宜早期使用。 3.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场所,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带回仓库保管。清洗液剂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体和养鱼池塘。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4.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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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为头痛、头晕、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甚至出现呼吸中枢麻痹而死。 2.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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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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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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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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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