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2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7 | 有效期至: | 2028-11-26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7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5% |
| 辛硫磷 | phoxim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24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5%
辛硫磷1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初孵期到卵孵盛期施药 ,注意喷雾均匀,务求药液接触虫体,以提高防效。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7天。 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和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重者还会出现昏迷、休克。若确定为辛硫磷中毒,[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不确定请立即送医生请医生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崔吐。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08-11-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