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0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90-12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06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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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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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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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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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时间应选在阴天或傍晚,以防止药剂过快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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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抑制害虫的神经传导杀虫,可杀死棉花上棉铃虫幼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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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7.安全间隔期15天。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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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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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可倒置,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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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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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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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