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2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1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7% |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21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辛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7%
辛硫磷18%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稻纵卷叶螟应在其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盛发期高峰期使用为宜。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该药中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最好在傍晚或阴天施药。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6.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广谱有机磷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稻纵卷叶螟。 |
||||||||
|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要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时应现配先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呕吐、无力、视力模糊、出汗、流涎、嗜睡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08-12-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