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8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150-18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1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5%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8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唑磷·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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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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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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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5%
毒死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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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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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低龄若虫始盛期和盛发期开始用药。施药后如遇连续阴雨天气应视情况进行补喷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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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广谱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用于水稻作物害虫的防治。毒死蜱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但对烟草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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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安全间隔期不少于30天,最多喷施2次。 2. 本品对后茬作物无任何不良影响。 3. 本品对蜂、鸟、鱼、蚕有轻微毒性,在桑园附近及蜜源作物开花期和水产养殖区不得使用。严禁鸡、鸭进入施药区域。 4.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或紧接使用。 5.本品为中等毒药剂,在配药和施药时需注意安全。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或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6. 用药后的农药器械和工具要清洗,请不要将洗涤液倒入鱼塘、桑园及养蜂场所。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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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症状:[1]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 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 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3]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防护食道、气管等器官。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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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 3. 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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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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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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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