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2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蚜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21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硫克百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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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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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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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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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大风或降雨天,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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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剂,为克百威低毒化的衍生物,具有较强的触杀、内吸和胃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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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2次。 2、本品为氨基甲酸酯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和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鸟类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对鱼有毒,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对蜂和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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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症状 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即请医生诊治。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 脱除受污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用阿托品解毒,但不可用有机磷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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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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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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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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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