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4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22.5克/升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75克/升 |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47.5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41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氯氰·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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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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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22.5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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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75克/升
氯氰菊酯47.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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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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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选择在害虫初发期或低龄幼虫期进行防治,宜在清晨或傍晚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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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制剂,可有效延缓使用单剂对害虫产生的抗药性,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杀虫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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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根据当地害虫的发生情况和抗性水平,在登记剂量范围内调整药量; 2.本品对黄瓜幼苗、莴苣及烟草敏感,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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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并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救治前应判断以哪种农药中毒为主,若以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以氯氰菊酯为主,则对症治疗,不可催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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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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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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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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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