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5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 农药名称: | 甲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省沧州百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33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5%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9.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58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毒死蜱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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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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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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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
毒死蜱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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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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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于二化螟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兑水喷雾使用,兑水量50公斤/亩。喷雾均匀周到。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本品在水稻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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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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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鸟类保护区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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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医生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定为毒死蜱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在治疗时医生需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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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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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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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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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2-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