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0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02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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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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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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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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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或初见枯鞘(白穗)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4、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识,48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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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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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对瓜类(特别是在大棚内)、苗期、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2、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佩带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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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皮肤:除去被溅衣服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诊治,注射阿托品可解毒。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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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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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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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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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