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 农药名称: | 敌畏·马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唐山鑫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水象甲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26% |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36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唐山鑫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畏·马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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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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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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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26%
马拉硫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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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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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水象甲应以成虫期预防为主,一般在移栽后分蘖初期,对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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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敌敌畏与马拉硫磷两种原药复配而成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水稻稻水象甲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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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高粱、月季花等易产生药害,应按登记作物使用。 4、为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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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12小时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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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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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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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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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