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6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6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6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异丙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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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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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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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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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成虫发生期开始施药,每亩用水40-60公斤,均匀喷雾,以稻丛中下部为重点。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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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具有触杀作用。对刺吸式害虫水稻飞虱具有较好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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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避免与强碱性和强酸性物质混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 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 5.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6.本品对蜂、蚕及水生生物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养鱼稻田中均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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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意外摄入,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措施: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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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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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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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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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