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61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8-12-29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610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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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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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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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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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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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每亩兑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限制进入施药区域间隔时间为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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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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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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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疼、恶心、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若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若以三唑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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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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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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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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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