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2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9 | 有效期至: | 2029-1-8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8.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22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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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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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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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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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30-40升/亩。 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小麦、水稻等禾本科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大风天或下雨前,请勿施药。 本品每季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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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防除春大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效果。在土壤中易分解,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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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远离河、湖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饮用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如2,4-D丁酯、二甲四氯等)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 3.长期干旱、低温、空气湿度低于65%时不要施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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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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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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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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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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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