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3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 农药名称: | 杀单·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5% |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3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单·三唑磷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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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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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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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5%
杀虫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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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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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隔5-7天再施药一次。 2、按每亩用药对水50-60千克喷雾。防治稻纵卷叶螟,应对准水稻中上部叶片细水喷雾;防治二化螟、三化螟,应对准水稻中、下部粗水喷雾。 3、施药前田间要添水,施药后田间要保持3-5厘米的浅水层5-7天。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6、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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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沙蚕毒素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兼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二化螟、三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等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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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3、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用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至敏感作物上造成药害;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施药器械使用后请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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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面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三唑磷: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如杀虫单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三唑磷中毒「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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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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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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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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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