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7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9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华北地区)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16.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752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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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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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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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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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于大豆苗后早期,3片复叶以前,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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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苗后早期触杀式除草剂,可被杂草茎、叶及根吸收,破坏其光合作用,叶片黄化或有枯斑,枯萎死亡。主要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进入大豆体内,可被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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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 2、玉米和大豆套种时可使用本品,与其他敏感作物间作时,勿使用本品。 3、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本品为二苯醚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用。 6、本品为阔叶除草剂,与防禾本科杂草除草剂混用时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8、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 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9、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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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药液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药液接触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水清洗眼部。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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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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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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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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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