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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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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生华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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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
速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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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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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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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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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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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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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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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制剂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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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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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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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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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0毫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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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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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施药,亩用制剂兑水50升均匀喷雾于水稻植株中下部。
2、某些水稻品种对本品敏感,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太高,否则会使叶片变黄。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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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较强,持效期较短。对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作用,是防治水稻飞虱的较好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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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南方14天,北方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施药后要换洗被污染的衣服,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注意保护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后的田水禁止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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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呕吐、出汗、流涎,严重者呼吸困难等。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误服,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葡萄醛酸内脂及胆碱解毒。忌用解磷定等肟类复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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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小孩不能触及的地方,加锁保管,远离火源和热源。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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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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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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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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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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