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30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10-30 | 有效期至: | 2030-10-29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56克/升(虫螨腈102克/升,虱螨脲27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9.5%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30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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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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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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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9.5%
虱螨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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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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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1次,对甘蓝叶片正反两面均匀喷雾。每亩用水量30—5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用水量。2.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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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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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本品不宜与碱性类农药混合使用。 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接触皮肤,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滴,勿在施药现场抽烟和饮食。 施药后应立即清洗,并更换工作服。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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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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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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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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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56克/升(虫螨腈102克/升,虱螨脲27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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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10-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