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9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10-30 | 有效期至: | 2030-10-29 |
| 农药名称: | 氰虫·虫螨腈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17克/升(氰氟虫腙163克/升,虫螨腈54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5% |
| 氰氟虫腙 | metaflumizone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95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虫·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5%
氰氟虫腙1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用水量30—50公斤/亩。2.长时间放置,偶有分层现象,使用前,请用力摇匀本品,药液配成后,请立即使用。3.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氰氟虫腙和虫螨腈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有一定的内吸作用。防治甘蓝小菜蛾。 |
||||||||
|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误吸,请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需要请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并送医。2.若不慎接触,请立刻移去受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水冲洗皮肤,如果皮肤刺激或过敏,请看医生,下次使用受染衣物前请清洗。3.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感觉眼刺激,请看医生。4.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质量浓度217克/升(氰氟虫腙163克/升,虫螨腈54克/升)。 |
||||||||
| 核准日期: 2025-10-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