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8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9-25 | 有效期至: | 2030-9-2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民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6%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95%。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90-16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85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民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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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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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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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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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量30—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茎叶喷雾1次。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2.在晴天,高温时用药效果好,喷药后6—8小时内遇雨应补喷。3.本剂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应压低喷头减压喷雾,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4.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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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使杂草枯死。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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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配药和施药时,需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眼睛接触;施药过程中禁止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及时清洗皮肤和可能接触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2.本品对铁、铝等金属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放。3.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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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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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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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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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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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9-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