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8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9-25 | 有效期至: | 2030-9-24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18.4%。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3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8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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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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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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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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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喷湿喷透。若杂草数量多且草龄较大时应使用推荐剂量的高量。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用水量为20—50公斤/亩。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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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兼内吸型茎叶除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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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2.施用时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如需与其他助剂或药剂混用,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有效性后,科学合理搭配使用。5.避免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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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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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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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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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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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9-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