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7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9-25 | 有效期至: | 2030-9-24 |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25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43.7%(三环唑33.3%,丙环唑10.4%)。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25克/升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4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78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环唑·丙环唑 | ||||||||
| 剂型: 悬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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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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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25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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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125克/升
三环唑4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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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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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于叶瘟病发病前或初期用药,施药2次,间隔7—10天。穗颈瘟建议于水稻破口前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间隔10天左右。亩用水量为50升左右。2.每季作物最多施2次,安全间隔期30天。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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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该产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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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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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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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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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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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43.7%(三环唑33.3%,丙环唑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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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9-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