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5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9-1 | 有效期至: | 2030-8-31 |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00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54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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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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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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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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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春大豆3叶期前,杂草1—4叶期,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25—30公斤/亩。2.大风或预计1小时之内下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咪唑乙烟酸土壤残效期长,应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切勿超剂量使用,注意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施用本品的地块12个月后可种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24个月内不能种植甜菜、油菜、籽瓜、马铃薯、白菜等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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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传导,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豆科植物吸收该药剂后,能在体内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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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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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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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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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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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0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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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9-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