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4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9-1 | 有效期至: | 2030-8-31 |
| 农药名称: | 丙环·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9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45.8%(咪鲜胺37.4%,丙环唑8.4%)。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90克/升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4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丙环·咪鲜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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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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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90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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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90克/升
咪鲜胺4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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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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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纹枯病田间发病前或初期施药,本品兑水约40—45公斤/亩均匀喷洒。以后间隔7天左右施药1次,视病情发展情况,连续施药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本品2次,安全间隔期为4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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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丙环唑和咪鲜胺的混配剂,具有内吸治疗作用,也有较好的触 杀保护作用。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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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3.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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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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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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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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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45.8%(咪鲜胺37.4%,丙环唑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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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9-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