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3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9-1 | 有效期至: | 2030-8-31 |
| 农药名称: | 氟环·嘧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质量浓度393克/升(氟环唑168克/升,嘧菌酯225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曲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嘧菌酯 | azoxystrobin | 20% |
| 氟环唑 | epoxiconazole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37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中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环·嘧菌酯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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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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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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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
氟环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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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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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之后视病情发展情况可施药1—2次,间隔期7—14天。兑水量4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水稻稻曲病在水稻破口抽穗前3—7天喷雾防治,齐穗后可再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喷雾施药,或雨后补喷一次。4.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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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氟环唑和嘧菌酯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氟环唑能够抑制甾醇生物合成中的C14脱甲基酶;嘧菌酯为线粒体呼吸抑制剂,通过抑制病菌的呼吸作用来破坏病菌的生物合成。二者复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和稻曲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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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4.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5.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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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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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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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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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393克/升(氟环唑168克/升,嘧菌酯22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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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9-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