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1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7-28 | 有效期至: | 2030-7-27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隆凯作物科学(山东)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11克/升。2025年11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1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隆凯作物科学(山东)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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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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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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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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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苗后2—3片复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施药,每亩兑水25—3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时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引起药害。注意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勿超剂量使用。3.每季最多施药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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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苗后早期使用。通过叶片和根部吸收,主要用于春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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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注意安全防护,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裸露部位皮肤,及时更换洁净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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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不慎吸入,请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需要请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并送医。2.眼睛溅药:请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感觉眼刺激,请看医生。3.接触皮肤:请立刻移去受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水冲洗皮肤,如果皮肤刺激或过敏,请看医生。4.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勿引吐,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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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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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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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1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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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7-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