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20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7-28 | 有效期至: | 2030-7-27 |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438 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40-50毫升/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莎稗磷 | anilo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206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莎稗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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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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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莎稗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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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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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水稻移栽缓苗后药土撒施1次。每季最多施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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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牛毛草、扁秆藨草、酸模叶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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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其废弃物和污染物应作集中焚烧处理,避免其污染地表水、沟渠和鱼塘等水源。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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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2.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3.吸入: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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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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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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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438 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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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7-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