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9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7-28 | 有效期至: | 2030-7-27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麦安格(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 备注: | 质量浓度8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97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葱 | 蓟马 | 2-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9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麦安格(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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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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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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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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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葱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一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在大葱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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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大葱蓟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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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鞋袜、帽子、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4.请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使用。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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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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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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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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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8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97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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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7-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