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8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7-4 | 有效期至: | 2030-7-3 |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螺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 备注: | 杀螺胺乙醇胺盐50%。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沟渠 | 钉螺 | 1-2克/立方米 | 浸杀 |
| 滩涂 | 钉螺 | 2-4克/平方米 | 喷洒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螺胺 | niclosamide | 4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88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螺胺乙醇胺盐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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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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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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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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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钉螺繁殖初期至发生或危害高峰前期使用。2.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大风天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浸杀法适用于水体较小的河、塘、沟渠、稻田和浅滩等。先筑坝堵住水流,计算水量。用水稀释搅匀后浇泼,重点泼浇在岸边或田埂边的水面上并将岸边或田埂的有螺草土铲入水中,达到浸杀的目的。4.采用喷洒法时,需注意稀释药物的水量要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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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杀螺胺乙醇胺盐为软体动物钉螺专用防治药剂,使其神经系统快速麻痹昏迷而死亡。本品用于防治沟渠和滩涂的钉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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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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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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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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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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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杀螺胺乙醇胺盐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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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7-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