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6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7-4 | 有效期至: | 2030-7-3 |
| 农药名称: | 噻虫胺·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52克/升(噻虫胺54克/升,虱螨脲98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虫胺 | clothianidin | 5%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6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虫胺·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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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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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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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5%
虱螨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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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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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新梢整齐抽发、柑橘潜叶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2次,间隔7—10天。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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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虱螨脲通过作用于昆虫幼虫,阻止幼虫脱皮过程而杀死害虫;噻虫胺具有内吸性,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二者混配用于防治柑橘树潜叶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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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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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剧烈神经毒物,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多汗、行动失调、肌肉颤抖、腹泻,严重时导致呕吐、昏迷、呼吸困难。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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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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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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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52克/升(噻虫胺54克/升,虱螨脲98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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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7-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